近日,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两年没去看的房子被邻居占了,据最新消息报道后续称房子被邻居打通后续是开发商已买回,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房子被邻居打通后续:开发商已买回
据大皖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两年没去看的房子被邻居占了,入户门还被柜子封死,事件引发网友关注。
据当事人于女士介绍,她的那套房子位于辽宁朝阳市喀左县一小区,房子是她2018年购买的,但一直未入住。该套房子涉及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曾经历一审、二审,判决中法院认定于女士夫妇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于女士夫妇一直没能入住这套房子。
事件此前在网上引发较大关注。6月19日,喀左县委宣传部发布了通报称:近日,有网友发布了“房子两年没住,门被邻居堵死了”信息。喀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全面调查取证,维护合法权益。
事件已经过去多天,调查处理进展如何?
6月26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于女士此前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视频已经删除,随后联系了当事人于女士,她告诉记者,“房子解决了,政府出面,开发商买回去了。”于女士夫妇接受了这一处理方式,表示目前已收到房款。
房子有问题开发商不给解决怎么办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体结构问题,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予以解决,但一般开发商不会同意退房。遇到此类问题,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围内,开发商应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超过法定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实行有偿维修。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大修、更新、改造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属于购房者自用部位及自用设备的,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